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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培训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机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09-22]    来源:宁波市医学会

2009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培训会议顺利召开

由宁波市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培训会议于200988日在宁波饭店召开。中华医学会医鉴办臧焰主任、浙江省医学会医鉴办徐颂道副主任莅临指导并做专题讲座,会议由市医学会徐薇秘书长主持,市卫生局王仁元副局长、医政处高魏处长出席了本次会议,来自我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中各专业专家代表以及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医政科、医疗机构医务科相关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王仁元副局长在开幕式中指出了本次培训会的主要目的:1.坚持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对鉴定专家以及医鉴办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鉴定书书写时应注意因果关系分析明确、说理清楚,集专业性与通俗性于一体,提高鉴定书的说服力。

 此次会议内容丰富、辐射面广。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主臧焰就如何正确认识鉴定工作、鉴定中的误区及怎样书写分析意见三个方面向到会的专家进行了讲解。臧焰主任指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要从科学和法律二个角度来正确认识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而鉴定会场就是一个“阵地”,我们鉴定专家就是严守阵地的“战士”。目前的鉴定工作中鉴定专家的鉴定方法上存在普遍性的误区主要包括:1、对医疗事故定义的理解不够透彻,认为医疗机构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观念是错误的,并列举了部分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2、因果关系分析不够透彻,并引入了“相当因果关系”的概念;3、对于医方过失的评价应有“作为”和“不作为”之分;4、对于并发症只有在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并发症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属于医疗事故;5、对于“医疗差错”要分为两个部分来分析。最后臧主任强调鉴定书分析意见是整个鉴定书的灵魂。鉴定专家要把每一份鉴定书都看成是对规范行业行为有导向作用的宣言,都是对医学专家群体是否能胜任鉴定工作,担负起医学法官角色的宣言。

 省医鉴办徐颂道副主任介绍了省市医鉴工作数据,将具体鉴定工作过程中鉴定专家需要注意的事项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精辟的分析讲解,使专家对两级鉴定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徐主任也对我们宁波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给予了极大的肯定,并对我们鉴定专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我会今后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指导作用。也对今后定位好省市二级鉴定的组织工作有了一定认识。

 通过本次培训会,专家们感到肩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鉴定思路更具严谨性和逻辑性,并对学会举办的此次培训研讨形式表示欢迎,希望今后能有更多地机会参加这样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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